饶县府字

索引号: 000000000000000000-2018-00025 发布机构: 上饶县政府
发文日期: 2017-12-11 主题分类: 饶县府字
文 号: 饶县府字〔2017〕136号 关键词:
内容概述:

上饶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三次 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根据《土地调查条例》(国务院令518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赣府字〔2017〕87号)和《上饶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通知》(赣府字〔2017〕83号)等文件要求,现就做好我县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目的和意义

土地调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是查实查清土地资源的重要手段。开展我县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目的是全面查清当前全县土地利用状况,掌握真实准确的土地基础数据,健全土地调查、监测和统计制度,强化土地资源信息社会化服务,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土资源管理工作需要。

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掌握真实准确的土地基础数据,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客观要求,是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夯实自然资源调查基础和推进统一确权登记的重要举措,是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宏观调控、推进科学决策的重要依据,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支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提高政府依法行政能力和国土资源管理服务水平的迫切需要,是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社会稳定、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的重要内容,是科学规划、合理利用、有效保护国土资源的基本前提。

二、调查对象和内容

我县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对象是我县陆地国土。调查内容为:土地利用现状及变化情况,包括地类、位置、面积、分布等状况;土地权属及变化情况,包括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状况;土地条件,包括土地的自然条件、社会经济条件等状况。进行土地利用现状及变化情况调查时,应当重点调查永久基本农田现状及变化情况,包括永久基本农田的数量、分布和保护状况。

三、调查时间安排

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

2017年第四季度开展准备工作,全面部署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完成调查方案编制、技术规范制订、培训和宣传等工作。

2018年1月至2019年6月,组织开展实地调查和数据库建设。

2019年下半年,完成调查成果整理、数据更新、成果汇交,汇总形成我县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数据。

2020年,形成调查数据库及管理系统,完成调查工作总结。

四、调查组织实施

我县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工作任务重、技术要求高。各镇(乡、街道)、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全县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县、镇(乡、街道)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组织实施调查。

为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决定成立上饶县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协调解决调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国土资源局,负责调查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协调。其中,涉及调查业务指导和检查方面的工作,由县国土资源局牵头负责;涉及调查经费和物资保障方面的工作,由县财政局和县发改委负责协调;涉及数据统计和分析方面的工作,由县国土资源局会同县统计局负责处理。其他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成立相应的调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本地调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五、调查经费保障

我县第三次全国土地调工作经费按照分级保障原则,由同级财政根据工作需要统筹安排,由相关部门按要求列入部门预算,保证土地调查工作顺利进行。

六、调查工作要求

要加强对承担调查任务的调查队伍的监管和对调查人员的培训。调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按时报送调查数据,确保调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弄虚作假和篡改调查数据。调查成果要按程序逐级汇总上报。调查中所获得的涉密资料和数据,必须严格保密。

各镇(乡、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全面深入宣传土地调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为调查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上饶县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上饶县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上饶县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何党生  县委副书记、县长

常务副组长:周华兵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  组  长:黄伟刚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成     员:卢绍文  县发改委主任

        林  忠  县财政局局长

        林前伟  县民政局局长

        姬观林  县环保局局长

        何  敏  县建设局局长

       陈素梅  县水利局局长

       童元东  县农业局局长

       方素君  县统计局局长

       姜益全  县林业局局长

                   蒋   珑  县国土资源局总规划师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国土资源局,由黄伟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今后如遇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正文】 【字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