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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公示

索引号: 111-2018-00008 发布机构: 铁山乡
发文日期: 2018-05-02 主题分类: 公告公示
文 号: 铁乡府发﹝2018﹞18号 关键词:
内容概述:

铁乡府发﹝2018﹞18号铁山乡关于印发《2018年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强化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铁乡府发﹝2018﹞18号

 

关于印发《2018年安全生产“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强化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各乡属有关生产经营单位:

 

现将《2018年安全生产“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强化年”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铁山乡人民政府

2018年3月31日

 

                                                   

铁山乡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31日印发  

 

2018年安全生产“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

强化年”活动实施方案

 

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是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的根本落脚点。为更好地推动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夯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基础,提升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有效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稳步推进安全生产“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强化年”活动的开展,结合实际,特制定如下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针,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和《县安委会关于印发2018年安全生产“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强化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饶县安委会发〔2018〕05号)要求,以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为核心,以规范现场安全管理为重点,以强化安全文化建设为载体,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机制为保证,全面提升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二、活动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强化年”活动,有效解决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隐患较多、体制机制不健全等突出问题,使生产经营单位管理层安全责任落实到位,广大员工安全意识明显增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保障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落实到位,安全管理水平明显提高,生产经营单位各类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实现双“0”目标。

具体目标要求:100%的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100%的规模以上工业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员工教育培训覆盖率达到100%,生产经营单位法人安全生产公开承诺率达到100%,生产经营单位应急救援预案落实率达到100%;行业领域高危生产经营单位100%落实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100%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事故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公开道歉率达到100%。 

三、活动内容

 各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不折不扣地从六个方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监管职责,督促、推进各自监管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一)依法生产经营

1.生产经营单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依法取得相关安全生产许可并在许可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和建设;

2.严禁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行为,杜绝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现象;

3.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建设项目要严格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规定,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依法经审查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

(二)安全责任到位

1.生产经营单位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同为安全生

产第一责任人,主要技术负责人负有安全生产技术决策和指挥权,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职责职权;

2.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部门负责人、车间负责人、班组长和一线员工等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逐级落实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并在适当位置长期公示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内容; 

3.生产经营单位法人必须就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保证安全生产投入、保持安全运行等工作,向员工及社会作出公开承诺,自觉接受监督。一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在媒体公开道歉。

(三)安全投入到位

1.生产经营单位按规定及时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制定安全生产费用投入使用计划,保证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奖励、安全科技创新费用等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

2.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为从业人员购买工伤保险,切实履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社会责任。高危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100%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做到从业人员应保尽保;

3.生产经营单位要加强员工劳动保护和职业健康的投入,定期组织员工职业健康体检,最大限度减少劳动伤害和职业病发生。

(四)安全培训到位

1.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按照国务院安委办《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基本规范》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必须做到“六有”:有制度、有培训、有活动、有文化、有警示、有标识;

2.制定安全生产年度培训计划,建立员工教育培训档案台账,明确专人管理。实施班组长安全培训工程,提高班组长现场安全管理水平和现场安全风险管控能力;

3.严格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生产经营单位职工先培训后上岗制度,高危生产经营单位推行“师傅带徒弟”制度和从业人员准入制度;

4.对照生产经营单位内部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安全风险告知、隐患排查治理、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对标梳理等情况,广泛开展包括外来作业人员在内的全员岗位安全培训。

(五)安全管理到位

1.定期开展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针对高危工艺、设备、物品、场所和岗位,建立分级管控制度,制定落实安全操作规程,实施风险公示和分级管控,落实具体责任单位、责任人和管控措施,防止风险演变引发事故;

2.经常性开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治理安全隐患,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重大隐患治理情况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职代会“双报告”制度,积极注册、登录和使用上饶市“智慧安监”监管平台,并坚持“双十五”制度,实行自查自改自报闭环管理;

3.建立完善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数据库,依靠大数据手段,实行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定期评估、预警机制,并及时上报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信息;

4.大力推进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建立健全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实现安全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的标准化。积极推动“风险管控示范生产经营单位、标准化建设示范生产经营单位示范”工程建设。

(六)应急救援到位

1.生产经营单位针对易发生事故的重点车间、重点部位,建立完善应急预案和应急准备,并与当地政府应急预案保持衔接;

2.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建立专职或兼职的应急救援队伍,鼓励生产经营单位与专业救援队伍签订服务协议,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

3.定期组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检验各类预案的可操作性、队伍人员结构的合理性、装备物资配备使用的可靠性,提高生产经营单位自防自救能力。

四、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8年2月底前)。要把动员工作落实到每一家生产经营单位,实现全覆盖。要组织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及全体员工深入学习领会本方案要求,切实增强其履行法定职责和义务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二)自查自改阶段(3月1日至6月30日)。各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对照本方案的活动内容进行逐项排查,列出问题清单,逐项进行整改。同时,全面开展“五个一”活动:开展一次全覆盖的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开展一次全面隐患排查治理并上线运行使用信息系统,开展一次系统的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对标梳理,开展一次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开展一次彻底的反“三违”集中行动。

(三)督查提升阶段(7月1日至11月30日)。7月初开始,要对监管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逐个进行检查督查。对自查自改效果显著、主体责任履行到位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宣传推广;对自查自改不力、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仍然存在较多安全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及时果断责成生产经营单位整改,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期限,确保整改到位。

所有生产经营单位要自觉接受督查,认真落实督查反馈的整改意见,对照“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强化年”活动内容,对标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要求,下大力气、舍得投入,全面完善安全生产设施,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对督查后整改不力、仍存在严重问题和重大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坚决依法处罚到位,及时予以公开曝光。

(四)总结验收阶段(2018年12月):对各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要进行安全生产“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强化年”活动考核验收工作。认真总结“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强化年”活动,为推动生产经营单位有效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积累经验,从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把“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强化年”活动作为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重要举措,作为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乡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和乡安监站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精心组织部署,明确工作重点,确保活动有序、有效、务实开展。

(二)强化宣传教育。要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宣传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意义和要求,形成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社会共识和舆论氛围。要率先认真组织面向生产经营单位法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强化生产经营单位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生产法治意识,强化其依法履责的意识和能力;要采取监管与服务相结合的方式,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深入开展全员安全教育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培训,着力提高从业人员遵章守规意识,从而实现生产经营单位从“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我会安全”的转变。

(三)强化监管执法。要把监管执法贯穿于活动始终,以严格监管执法保障活动的实际效果。要强化专项执法检查,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或问题突出的生产经营单位,要纳入重点监管名单,依法从严查处。对发生工亡责任事故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严重违法失信生产经营单位,要拟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管理。

(四)强化激励约束。要扎实推进“风险管控示范生产经营单位、标准化建设示范生产经营单位示范”工程建设,引导生产经营单位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和升级,充分发挥安全生产标准化生产经营单位的示范引领作用。要着力推进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将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情况与生产经营单位信用等级评定、评先评优、“黑名单”等挂钩。要落实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引导群众举报非法违法行为,营造全社会关注、参与、支持、监督安全生产工作的良好氛围。

(五)强化督导考核。各村、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扎实推进活动开展。乡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要加强工作调度和督导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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