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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文件

索引号: 01-2017-00025 发布机构: 民政局
发文日期: 2017-11-23 主题分类: 部门文件
文 号: 饶县财社[2017]125号 关键词:
内容概述:

关于下达部分烈士子女定期 生活补助资金的通知

各镇(乡、街道办)财政所、民政所:

根据《民政部  财政部关于落实给部分烈士子女发放定期生活补助的通知》(民发[2012]27号)和上饶县财政局、上饶县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政类“一卡通”发放工作的通知》(饶县财社[2015]69号)以及赣财社指[2017]27号文件精神,给部分烈士子女发放定期生活补助。经研究,现下达给你镇(乡、街道办)2017年1月至12月份部分烈士子女发放定期生活补助     元(见附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此项经费请列入2017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第2080899项“其他优抚支出”科目。

2、该资金按标准列入全县惠农“一卡通”发放。

3、镇(乡、街道办)财政所、民政所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将资金于2017年12月底前发放到位,以确保社会稳定。

特此通知

附:上饶县2017年1月至12月份部分烈士子女定期生活补助分配表。

上饶县财政局                      上饶县民政局


           2017年烈士子女定期生活补助金分配表

乡镇名称

人数

金额(元)

华坛山镇



望仙乡



石人乡



石狮乡



清水乡



枫岭头镇



湖村乡



旭日街道办



罗桥街道办



尊桥乡



茶亭镇



黄沙岭乡



上泸镇



铁山乡



四十八镇



田墩镇



花厅镇



五府山镇



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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