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互动>在线访谈
上饶县城乡低保管理工作访谈
主题:
上饶县城乡低保管理工作访谈
时间:
2017-10-13 10:30
嘉宾:
姜身林
简介:
全县城市低保对象3978户7471人,城市低保保障标准达到480元/月.人,人均月补差达320元;农村低保对象有20356户28530人,人均月补差
更多

嘉宾风采

  • 暂无资料
更多

精彩观点

更多

相关视频

更多

背景资料

  • 主持人:
    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收看上饶县政府网推出的在线访谈节目,城乡低保是一项政府的民生工程,关系困难群众的切身利益,是广大困难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今天我们邀请了县民政局副局长姜身林做客我们在线访谈节目,就我县城乡低保管理工作与广大网友在线交流。姜局你好!
  • 姜身林:
    大家好!感谢上饶县政府网提供这么一次机会,很高兴能与广大网友一起交流。上饶县民政局是城乡低保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城乡低保管理工作实行动态管理,“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现就城乡低保如何申请、可以享受哪些待遇等等方面与广大网友进行交流,欢迎广大网友积极参与。
  • 【灵山之颠 网友】:
    哪些村(居)民可以申请享受城乡低保待遇?
  • 姜身林:
    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是认定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三个基本要件。持有我县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不存在低保“否定性”条件的家庭,均可申请低保待遇。目前我县城市低保标准每人每月480元,农村低保标准每人每月270元。申请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享受最低生活保障(1)实际生活水平明显高于本县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家庭:1、拥有汽车和大型农机具的家庭;2、雇佣他人从事各种经营性活动的家庭;3、自费安排子女择校就读或者出国留学的家庭;4、具有有价证券买卖或者其他投资行为的家庭;5、申请最低生活保障之前三年内或者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生活期间,兴建、购买非居住用房或者高标准装修住房的家庭;6、家庭人均金融资产超过本地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2倍的家庭;7、本县人民政府认定的其他实际生活水平明显高于本县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家庭。(2)拒绝配合最低生活保障工作部门对申请者家庭状况进行调查,致使无法核实收入的家庭。(3)故意隐瞒家庭真实收入和家庭人口变动情况,或者提供虚假申请材料或虚假证明的家庭。(4)通过离婚、赠予、转让等方式放弃自己应得财产或份额,或者放弃法定应得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和其他合法资产及收入的家庭。(5)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人有赡养、抚养、抚养、抚养能力,但未依法履行义务,致使申请人未获得赡养、抚养、扶养权养权益的家庭。(6)人为闲置承包土地的家庭。(7)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并且有劳动能力(在校生除外),无正当理由拒绝就业或者从事生产劳动的家庭。(8)有赌博、嫖娼、吸毒、卖淫参与非法组织等行为且尚未改正的人员。(9)各类服刑、劳动教养期内人员(经司法行政部门认定的社区矫正人员除外)(10)农村五保供养对象。(11)本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不得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其他情形。
  • 【真老友 网友】:
    城乡低保入户调查有哪些规定?
  • 姜身林:
    入户调查是确定保障对象的基础和前提性工作。凡申请城乡低保对象都要入户调查;入户调查一般为县、乡(镇)、居委会三级联合调查,也可由县民政局委托乡(镇)、居委会二级联合调查。入户调查应有三人以上同行;主要核实申请对象家庭基本情况,包括家庭成员的户籍、出生年月、身体状况、就业情况、收入情况,住房、家庭摆设及高档消费品拥有情况。核实申请对象赡养、扶养、抚养人情况;调查人员可对申请人进行必要的询问,可对室内进行查看,可对申请人单位、邻里进行走访。对申请人提供的情况有疑问时,可进行合法调查,以便更全面地了解其真实的收入和生活状况。入户调查记录上要有调查人签字以示负责。
  • 【才才 网友】:
    申请城乡低保应出示哪些证明材料?
  • 姜身林:
    申请对象持申请书和户口簿、身份证、收入状况证明、残疾证明、疾病证明等有效证件到村(居委会)提出申请。
  • 【阳光 网友】:
    目前城乡低保保障标准是多少?实际补助水平如何?
  • 姜身林:
    城市低保保障标准达到480元/月.人,人均月补差达320元;农村低保人均月补差达195元,保障标准达到270元/月.人。
  • 【好好生活 网友】:
    如何清理在保的城乡低保对象?
  • 姜身林:
    应保尽保和动态管理是城乡低保的一项基本政策,我们每年都要开展城乡低保清理整顿,逐户评议低保对象,对其家庭收入进行核对,状况明显变好的对象实施动态管理,分别采取了取消低保待遇,调整保障人口和保障金额的措施。此外,我局高度重视群众来信来访,对群众来信来访做了认真调查核实,由此,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及时取消了一些对象。
  • 【加加 网友】:
    为规范城乡低保管理工作,我县有什么举措?
  • 姜身林:
    切实抓好城乡低保“入口关”、核对其家庭收入,实行评议制度是规范城乡低保的核心内容,从2012年开始,实行所有申请对象村级评议制度。通过评议确定当年本村享受低保的对象及评定低保对象月补金额。村级评议都有15人以上且具有代表性的的评议人员参加,既要有干部、党员,也要有普通群众代表;有条件的地方还邀请了部分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参与;乡镇民政所人员和乡镇驻村干部参与了村级农村低保评议。提倡在保对象和新申请农村低保对象参与村级评议会议、在会上做申请陈述。提倡评议会议对评议对象家庭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村级评议的结果要在村委会和自然村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由此克服了村干部说了算或少数人说了算的现象。
  • 【来自外星 网友】:
    如何克服基层干部在农村低保中的“优亲厚友”现象?
  • 姜身林:
    除实行村级评议制度和张榜公示制度外,我县还建立了基层干部及其亲属低保备案制度。基层干部是指所有在乡镇工作的领导干部、一般工作人员和村委会工作人员。基层干部亲属是指基层干部的直系亲属和二代以内旁系亲属。基层干部亲属享受低保,低保对象所在村委会或乡镇民政所要填写备案登记表。备案登记表要有所涉基层干部亲笔签名。备案登记表由乡镇汇总上报县民政局备案。县民政局每年要对基层干部亲属农村低保对象进行重点抽查。
  • 【浪才 网友】:
    如何确保新增农村困难群众及时纳入保障?
  • 姜身林:
    为保障农村新增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我县建立了城乡低保指导性计划年度调整制度,每年村级评议前,县综合各地农业人口、地域差异、经济水平等因素,提出各乡镇低保保障人数和月补金额的指导性计划。各地再根据此计划,重新分配到村。各村采取评议的办法将指导性计划落实到户到人,不允许出现低保对象一年吃低保年年吃低保的现象。县每年分配低保指导性计划时适当留有余地,用于解决当年村级评议至下一年度村级评议期间,新出现的困难群众及时纳入保障问题。
  • 【生活有你 网友】: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有哪些?
  • 姜身林: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是指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关系并且长期共同生活(含长期或者阶段性在外务工)的成员。具体包括:配偶;父母和未成年子女;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包括在校接受本科及其以下学历教育的成年子女;其他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义务关系并长期共同居住的人员。
  • 【真诚 网友】:
    低保对象还可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 姜身林:
    低保对象除享受每月的低保金外,还有以下优待。一是免费参加新农合或城镇医保;二是住院和门诊治疗可获得医疗救助。城乡低保对象患病住院,不限病种,其住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医疗救助政策范围内个人自负费用救助比例70%;低保对象在定点医院住院治疗其民政医疗救助在经治医院“直补”。三是教育资助和水电补助,低保对象考入大学经申报核实有5000元教育资助,低保对象交水费每户减收排污费一半,即普通家庭每吨水交排污费0.8元,低保户交0.4元,低保户每月免收电费10度。四是临时救助;城乡低保对象因灾、因病、因意外遇到暂时困难的还可实施临时救助。
  • 主持人:
    谢谢姜局!也谢谢广大网友的热情参与!网友如对我县城乡低保管理工作还有什么疑问,或者有好的意见和建议,可拨打县民政局办公电话,电话号码为8442061,希望今天的访谈让您更好地了解我县城乡低保管理工作,今天的访谈到此结束。朋友们,再见!